2020年1月8日,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大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冠海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我所方强、殷迪佳律师担任赵冠海的辩护人。
案件移送法院起诉之后,本所接受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指派方强、殷迪佳律师作为赵冠海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二位律师多次与被告人的家属沟通,多次会见被告人赵冠海,通过充分沟通,了解案件基本事实,敏锐的切入辩护要点,认真、仔细的研究了案件情况,告知赵冠海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及时查阅了案件卷宗,全面了解案件事实,通过一次次的翻阅案卷,多次向有关机关了解案件的进展,对比证人的证人证言,查阅、分析卷宗的证据材料,从而提出疑点,并不断完善辩护意见,最终做出强有力的辩护,得到家属的认可和在场旁听人员的一致好评。
庭审过程中,辩护人针对本案的疑点,对检察机关出示的证据进行一组组质证,在法庭辩论环节做出全面、有效的辩论。
由于案情复杂,影响较大,崇左市监察委员会、崇左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代表旁听了庭审。
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